问:“安管人员”常见问题
答:要。
地址:广州市黄埔大道西108号(黄埔大道与海乐路交界处)奥园大厦12楼1201办事大厅。
时间:星期一至四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不对外办公。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特殊安排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20-38686960。
具体受理“安管人员”证书的新证申请,变更和延期。
二、“安管人员”证书个人信息变更主要有哪些?
答:“安管人员”个人信息变更主要是针对个人的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等信息的变更。
三、“安管人员”个人信息变更需递交书面资料吗?应提供哪些材料?
答:要。需提交下列资料:
1、“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个人信息变更申请表一份;
2、新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合格证书原件;
4、与更改内容一致的相关证明材料。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差异较大时,需提供相关变更记录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如何填写“安管人员”个人信息变更申请表?
答:登录广东建设信息网 http://www.gdcic.net/,在“行业应用”栏目里点击‘安管人员’,凭本企业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在个人信息变更申请的页面进行填报和下载并打印即可。
五、“安管人员”证书上的职务和职称如何变更?
答:如需要对安管人员证书上的职务、职称进行更改时,应提交与更改内容一致的相关证明材料。
1、更改主要负责人(A证)职务的:
①改为“法定代表人”的,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改为“分管安全的主要负责人”的,提供企业任命其为分安全工作负责人的文件或聘书;
③改为“技术负责人”的,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更改“项目负责人”(B证)职务的:
①改为“注册建造师”的,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改为“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的,提供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六、当一个人同时是几个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时,主要负责人证书能否在几个企业使用?
答:每个人只能拥有一本主要负责人(A证)证书,当同时是几个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时,需办理法定代表人加注,加注后可以同时在几个企业使用。
办理法定代表人加注需要提供资料如下:
1、“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个人信息变更申请表,在表中变更原因需要注明是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录入要加注企业的全称;
2、写一份书面的加注申请报告,盖相关单位公章;
3、提供相关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的原件、复印件;
4、新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合格证书原件。
七、“安管人员”省内单位调动需递交书面资料吗?应提供哪些材料?
1、“安管人员”省内单位调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变更申请表一式一份;
3、无调出企业意见的,除提交合格证书原件外,还应同时提交下列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有效离职材料(离职协议或仲裁文书或法院判决书等);
八、如何填写“安管人员”省内单位调动申请表?
答:登录广东建设信息网 http://www.gdcic.net/,在“行业应用”栏目里点击‘安管人员’,凭本企业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在省内单位调动申请的页面进行填报和下载并打印即可。
九、已离开原单位,但原单位不配合办理“省内单位调动”手续时,能办理单位调动吗?没证书原件怎么办?
答:可以调动,按无调出企业意见的情况处理。如果原单位不配合,不给回证书的,按下列情况处理:
1、证书是在有效期内的,在 “广东建设信息网”或“广东建设报”上刊登离职声明,并注明原有证书已经遗失,以离职声明代替证书原件。在新单位系统能查到合格证书信息后,由新单位提出证书遗失补发的申请。
2、证书已经过期,则无需刊登离职声明,不需要提交证书原件。在新单位系统能查到合格证书信息后,由新单位提出证书过期重考申请,经重新考核合格后,持继续教育学时证明办理证书延期和遗失补发。
十、企业名称已变更,“安管人员”证书更名可以分批办理吗?如何填写“安管人员”企业更名申请表?
答:可以。登录广东建设信息网 http://www.gdcic.net/,在“行业应用”栏目里点击‘安管人员’,凭本企业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在企业更名申请的页面进行填报和下载并打印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