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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资质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6-04 11:33:00 点击: 来源: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申办条件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分为一、二、三、四四个等级,新申请为暂定资质,取得暂定资质一年可申请核定等级。

一、一级资质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 

(二)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5年以上; 

(三)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3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四)连续5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五)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六)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4人; 

(七)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八)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九)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二、二级资质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 

(二)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3年以上; 

(三)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四)连续3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五)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六)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10 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3人; 

(七)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八)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九)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三、三级资质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低于800万元; 

(二)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2年以上; 

(三)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四)连续2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五)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 

(六)工程技术、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统计等其他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 

(七)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八)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四、四级资质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 

(二)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1年以上; 

(三)已竣工的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四)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 

(五)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配有专业统计人员; 

(六)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七)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五、暂定资质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 

(二)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 

(三)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配有专业统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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